您好,今天是
滚动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滚动公告
济宁市公交正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大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3 10:04:12.0]  点击:859  作者:f@wsg

 

济宁市公交正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大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济宁市公交正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大客车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公交正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大客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DSR-2022-008  

3、包组划分:两个包,兼投兼中。

4、采购内容:A包(纯电动):49+1座,10台;B包(柴油):49+1座,10台,具体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招标人:济宁市公交正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青海    联系电话:15969791081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40号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尚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13863796644

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30号(圣德大厦六楼)

7、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生产供货能力并能完成安装、调试、维保服务等工作的汽车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产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承诺所投车型交货前需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CCC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投标产品须具备产品检测报告,所投车型必须能在济宁车管部门办理挂牌手续;

5、A包(纯电动)投标人所投车辆是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含公示期)网上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已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B包(柴油)投标人所投车辆是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含公示期)网上截图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6、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原件;

7、须提供公开报价前6个月任意时段内纳税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须提供公开报价前6个月任意时段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0、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包的报价;

10.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0.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1、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查询);

12、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13、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 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电子报名者,请投标人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sdshr2021@163.com,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缴纳文本费(可以公户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形式缴纳)。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济宁市洸河路30号(圣德大厦六楼)。

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每包,售后不退。

四、重要说明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www.chinabidding.cn/采购与招标网、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nbus.com/、济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网http://gzw.jining.g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通过采购与招标网、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022年 10月13 日

打印此页】 【顶部】【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