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 | ||
发布日期:[2020-03-30 11:25:32.0] 点击:1423 作者:f@w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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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为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招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1家具有采购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我集团公司公开招标项目。 一、选聘单位: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招标内容: 1、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清产核资、工程建设、造价咨询、车辆采购、技术服务、物资采购等公开招标项目中介机构招标工作前期咨询、起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起草服务合同、编制评标报告以及其它事项。 2、费用支付方式:代理招标项目的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费用标准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单个项目情况,参考市场价格,由委托人和代理机构具体协商。 3、服务质量及效率要求: 3.1收到委托代理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委托项目进行公告; 3.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时组织开标评审; 3.3在评审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委托人; 3.4须在委托人确认评审结果起2个工作日内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并起草服务合同; 3.5应当自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及本公司要求将胶装的项目资料(含招标、应标、评审资料等)移交委托人。 4. 投标人资格 4.1.需具有采购招标代理资质; 4.2 与委托人所需选聘的审计、评估等机构及其附属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者彼此间具有其他任何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须在济宁市区有固定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全过程视频监控)和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6投标人组织评标的评委主要来源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库; 4.7投标人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4.8投标人具有为政府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经验的优先。 4.9委托人认为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资料要求 投标资料分两大部分: 1、资格证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2、投标资料:主要包括投标人实力、资质、资信等相关证书、人员简介、既往工作业绩、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等证明投标人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3、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我集团公司将根据评标结果选择1家代理中介机构,承接2020.4-2021.4年度工程建设、造价咨询、车辆采购、技术服务、物资采购等各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委托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由委托人根据实际需求、代理服务单位的自身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并以具体委托项目为合同标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代理服务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委托人的安排,并且委托人不就委托项目的数量、年度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金额向代理服务单位作任何承诺。如服务质量达到我集团公司满意,可视情况延长一年服务期。 2、我集团公司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司实力、相关资质、资信等级、售后服务、委托合同拟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选择最为适合的投标单位。 3、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我集团公司不再另行解释。 4、投标人应对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所有投标人的材料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密封后,于2020年4月3日前直接送达至指定地点(济宁市建设路40号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对于逾期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评标及开标 我集团公司将于2020年4月9日前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并将中标结果通过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nbus.com/、济宁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jining.gov.cn发布。对于没有中标的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 倪广娟 联系电话:3258016 监督电话:3258027
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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